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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6〕19号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和信息披露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暂免收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