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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3〕52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复核工作,北京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复核委员会拟增补相关人员作为复核委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的委员候选人如有需反映的问题,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及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10-63884633
电子邮件:fuhe@bs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北京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秘书处(邮编:100033)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