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委员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由不超过三十名本所以外的专家和本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上市委员会负责审议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上市、本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所上市公司股票强制退市、本所上市公司股票退市后重新上市等事项。
上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审议会议的方式履行职责,每次审议会议由五名委员参加,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开展审议和复审工作,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合议意见,对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