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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4〕235号
为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关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本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
邮箱地址:ruleadvice@bse.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南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邮政编码:100033)
2.《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