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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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所涉基准指数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11-04 A - A +
【发文字号】
北证公告〔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实施日期】
2022-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规则类别】
交易管理
【业务规则层级】
基本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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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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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北证公告〔2022〕34号


北证50成份指数实时行情将于2022年11月21日发布。为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自北证50成份指数实时行情发布之日起,本所以北证50成份指数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第5.4.2条所称基准指数,用于计算本所股票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并据此认定异常波动情形。

二、本所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评估和调整上述基准指数,并向市场公告。

三、本所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