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北证办发〔2026〕6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引导上市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本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新增附件《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法律规则”下的“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第四号 能源利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英文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第四号 能源利用》英文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英文版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