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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5〕40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2〕5号)等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现决定聘任以下31人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第二届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逸心、石国武、陈戈、李剑峰、窦刚、张霄岭、孙彬、袁建军、姚志鹏、毛从容、茅炜、陈广益、刘世军、王景、朱伟、何君光、薛金艳、方苏、廖卫平、郁伟君、孙婷、李洲峰、张雷、王博、王明希、刘波、孙男、姜天坊、金剑华、孙毅、李永春。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