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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5〕34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2〕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启动了第二届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承销委员会)组建工作,经相关机构推荐、资格审查、选聘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形成第二届承销委员会候选委员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的承销委员会委员如有需反映的问题,请于2025年6月5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及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电子邮件:cxzx@bs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选聘工作组(邮编:100033)。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第二届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候选委员名单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