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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3〕5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28日起,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
收费标的
收费标准
交易经手费
普通股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
优先股
股份协议转让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单向每笔最高10万元。无成交金额或者每股成交金额低于每股面值的,以转让股份总面值计算收取。
可转换公司债券
按普通股经手费标准减半收取。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