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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内在要求,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提出了科学、务实、管用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意见》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意见》着力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意见》从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北交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落实《意见》有关要求,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要目标工作,将配合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作为我所推动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通过优化制度规则、强化自律管理、深化市场服务等方式将独立董事相关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落细。
一是优化制度规则。全面落实《意见》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修订我所上市规则和独董指引等相关自律监管规则,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定位,优化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保障独立董事权益。
二是强化自律管理。北交所初步建立了独立董事任职履职管理、资格审查等监管规则和工作机制,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按要求聘任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促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后续,北交所将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自律管理,全面加强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在日常监管中密切关注独立董事履职投入、履职保障、兼职家数等情况,压紧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行为。
三是深化市场服务。开市以来,北交所贯彻服务立司理念,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培训、座谈、走访等方式,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持续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市场服务,支持北交所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后续,北交所将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持续丰富培训课程内容,增加培训频次,畅通独立董事意见反馈机制,帮助北交所上市公司更好适应此次改革的变化,引导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使命任务,锚定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总方向,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切入点,落实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持续凝聚各方共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提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