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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届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候选委员名单公示的公告
2022-03-21 A - A +

北证公告〔2022〕11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2〕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启动了首届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承销委员会)组建工作,经相关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选聘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形成首届承销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的承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有需反映的问题,请于2022年3月28日24:00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及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传真:010-63884604;电子邮件:cxzx@bse.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选聘工作组;邮编:100033)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届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员会候选委员名单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21日